聖誕節生意忙 香港僱主要求勞工上班合法嗎?
聖誕節將至,香港零售、餐飲業生意進入旺季。許多店鋪面臨人手短缺問題,僱主常問:「法定假日店鋪太忙,可以要求勞工上班嗎?」本文將為香港僱主全面解析聖誕節的法定假日規定及合法安排方式。
聖誕節在香港是否屬於法定假日?
根據勞工處規定,以2025年為例:
- 聖誕節(12月25日):屬於法定假日。
- 聖誕節後第一個週日(12月26日):同樣屬於法定假日。
所有合約期滿3個月的僱員均享有有薪假日權益,僱主必須依例處理。
僱主可以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日上班嗎?
可以,但必須遵守嚴格的法律規定:
- 事前通知:僱主須在法定假日前通知僱員。
- 補假安排:必須在該法定假日前或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。
- 代替假日:如雙方同意,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內安排代替假日。
僱主必須注意的關鍵事項
- 另行給假不是隨意安排:另定假日必須是除法定假日外的另一個工作日,不能將休息日或已有薪假日作為替代。
- 強制上班的風險:若僱主單方面強制要求上班,且未遵守上述規定,可能構成違反《僱傭條例》,僱員可向勞工處投訴,僱主可能被檢控。
- 書面記錄的重要性:建議以書面形式記錄雙方的同意,明確標註補假日期或薪酬安排,避免日後的爭議。
結語:合法合情安排 生意員工雙贏
聖誕旺季生意繁忙,僱主只要依循《僱傭條例》規定,提前與員工協商並妥善安排補假,即可合法調配人手,保障營運效率。謹記書面記錄及清晰溝通,避免誤解與爭議,讓節日生意順利開展,勞資關係更趨和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