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公司有多於一個工作地點,外勞可於不同工作地點工作嗎?
根據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」的《僱傭合約》,獲批來港的內地勞工必須::
- 1. 直接受僱於同一僱主,不可轉換僱主。
- 2. 擔任僱傭合約上明確指定的職位,不可隨意轉換職位或工作範疇。
- 3. 在合約上指定的地點工作,勞工最多可以在三個不同的指定地方工作。
因此,如果貴公司有多於一個營業點或工作場所,並需要外勞在這些地點之間調配工作,最關鍵的一步就是在提交申請時,於僱傭合約中清晰列出所有可能的工作地點,確保僱員清楚了解。
總結
總而言之,公司最多可以請外勞於三個工作地點內工作,但成功的關鍵在於事前周詳的規劃。僱主務必在僱傭合約中白紙黑字地列明所有工作地點。不僅能保障申請順利,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,讓企業和員工都能在清晰的框架下合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