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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僱主必讀】專才計劃員工表現不佳?依法解僱完全合法,關鍵在於這一步!

【僱主必讀】專才計劃員工表現不佳?依法解僱完全合法,關鍵在於這一步!

香港輸入內地人才計畫(簡稱“專才計畫”)為本地企業提供了引進內地專業人才的高效管道,助力企業提升競爭力與業務拓展。然而,僱主在聘用專才後,若遇到員工表現不理想的情況,是否可依法解雇?本文結合專才計畫申請流程及香港現行僱傭法規,為僱主提供權威、清晰的指引。

解僱的合法性基礎

根據香港《僱傭條例》,僱主在員工持續表現未達職位要求時,可依法終止僱傭關係。此規定同樣適用於專才計劃員工。解僱必須基於合理理由,並符合法定程序。

合法解僱程序要求

  • 通知期與代通知金:須按合約條款或《僱傭條例》規定,給予適當通知期或支付相應代通知金
  • 薪資結算:須結算所有未付工資、累積年假薪酬及其他法定權益
  • 文件記錄:建議保留績效評估、警告信及改進計劃等書面記錄,以證明解僱決定合理性

專才計劃特殊義務

根據入境事務處規定,僱主必須在終止僱傭合約後的 7 日內,以書面通知入境處。

結語

解僱專才計劃員工雖屬合法權利,但須嚴格遵循法律程序。建議僱主尋求專業機構(如嶄盈)的支援,確保程序合規,營運不受影響。